法槌敲响稻浪间 眉山法院发布司法保护“天府粮仓”三年工作成效
法槌敲响稻浪间 眉山法院发布司法保护“天府粮仓”三年工作成效
法槌敲响稻浪间 眉山法院发布司法保护“天府粮仓”三年工作成效6月6日,眉山永丰(yǒngfēng)村绿意盎然的高标准农田旁,庄严的法槌声敲响(qiāoxiǎng),眉山市(méishānshì)东坡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此公开审理一起涉耕地经营权(jīngyíngquán)流转纠纷案件,庭审吸引村组干部、种粮大户和周边村民100余人前来旁听。
牢记嘱托,法护粮安。司法(sīfǎ)保护“天府粮仓(liángcāng)”媒体行活动在永丰村举行,此次(cǐcì)活动由四川高院指导、眉山中院主办、东坡区人民法院承办。四川高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张能,眉山市委常委、政法委(zhèngfǎwěi)书记杨军,眉山中院党组书记、院长付宝,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院长颜勇等(děng)领导、专家出席活动。全国人大代表、永丰村党委书记、村委会主任(zhǔrèn)李雪平,省人大代表、吉香居食品(shípǐn)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丁文军等全国、省市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受邀参加。
启动(qǐdòng)仪式上,杨军在致辞中表示,三年来眉山两级(liǎngjí)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下、在四川高院指导下,用专业(zhuānyè)与温情守护眉山每一寸耕地、每一粒粮食,以最有力的实际行动筑牢服务保障粮食安全的法治屏障,扛起(kángqǐ)“天府粮仓”首提地的司法担当。
张能表示,四川高院将和眉山两级法院一道,在守正中实干,在实干中创新,在创新中拓优,以习近平(xíjìnpíng)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(fǎzhì)思想为指导,充分发挥审判(shěnpàn)职能作用,助推眉山将“天府粮仓”首提地建设成为更高水平的“天府粮仓”示范区(shìfànqū)。
“四川三级法院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,把司法服务送到了农民家门口。”李雪平代表(dàibiǎo)表示,法院用司法力量(lìliàng)守护着这片沃土良田。
风吹稻浪(dàolàng),巡回法庭正在开庭。
冯某某与东风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(以下简称联合社)签订合同(qiāndìnghétóng),流转使用土地310余亩,主要用于粮食种植。冯某某一直未支付租金(zūjīn)且有部分耕地(gēngdì)撂荒。联合社组织工人(gōngrén)对撂荒耕地进行种植。联合社诉至法院,请求法院判令冯某某支付土地租金14.8万余元及违约金,并支付种植费用4.7万余元及逾期(yúqī)利息。
案涉(ànshè)耕地在“天府粮仓”片区,东坡区人民法院富牛法庭把法庭搬到永丰村村委会。一大早,不少了解情况(qíngkuàng)的村民就(jiù)早早来到现场,对(duì)案件议论纷纷。“土地流转出去了还要去管?”“荒了肯定不得行噻。”
富牛法庭(fǎtíng)是涉农案件集中管辖专业法庭。开庭前,承办法官郑洋洋前往案涉耕地现场调查勘验,了解情况。庭审(tíngshěn)中,法官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(zhèngjù)梳理焦点——违约金是否计算适当,被告冯某某应否支付补种费用(fèiyòng)及利息?
经过审理,法庭当庭(dāngtíng)宣判(xuānpàn):支持联合社的诉讼请求,冯某某应当支付土地租金及逾期利息、补种费用及逾期利息。
宣判后,郑洋洋给前来旁听的村民摆起了稻田边的普法“龙门阵”。“法律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或荒芜(huāngwú)耕地。流转耕地经营权时,既要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,也(yě)要确保土地得到有效利用。一旦出现耕地撂荒、闲置、“非粮化(fēiliánghuà)”等情形,相关责任人必须整改(zhěnggǎi),并承担相应(xiāngyìng)费用。”
“今天学到了很多法律(fǎlǜ)知识,也了解到司法对种粮(zhǒngliáng)人保护的力度很大,作为一名种粮人,我们要用(yòng)法律来保护自己。”前来旁听的种粮户感慨。
“法院选取典型案件就地审理,将巡回(xúnhuí)法庭开到稻田边,实现了(le)‘审理一案、教育一片’的社会效果(xiàoguǒ),不仅便利群众诉讼,更以直观方式向基层群众普及耕地保护法律知识,增强农民群体的法治意识。”现场(xiànchǎng)听完庭审,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院长颜勇表示,眉山法院开展(kāizhǎn)稻田边的巡回法庭,是司法(sīfǎ)机关服务乡村振兴的创新举措,为粮食主产区司法保护提供了可复制的地方经验。
巡回审判后,眉山法院举行司法保护“天府粮仓”新闻发布会(fābùhuì)。眉山中院党组书记、院长付宝通报了三年来眉山法院司法保护“天府粮仓”工作总体成效。2022年6月以来,眉山法院聚力实施“司法护粮”“司法助农(zhùnóng)”“司法兴业”三大行动,奋力(fènlì)书写“法护粮安”答卷。三年来,眉山法院共审结(shěnjié)各类涉农(shènóng)纠纷及涉农业(nóngyè)发展纠纷案件881件,执行到位涉农款项1.29亿余元。
在司法护粮方面,建成(jiànchéng)全省首批“天府粮仓”司法保护(bǎohù)基地,启动“天府粮仓”巡回办案(bànàn)点、“天府粮仓”司法助农专家服务站、涉农案件专业法庭、“天府粮仓”法治研究中心(zhōngxīn)、“补植复耕”司法修复基地等五项机制(jīzhì),构建起以基地为支点、以机制为重点的“1+5”司法保护体系。
在司法助农方面,严惩非法占用耕地农用地、滥伐林木、生产销售假农药等犯罪,判处复垦(fùkěn)复绿(fùlǜ)5000余亩,推动在眉山8个粮食类现代农业园区设置巡回审判点,支持(zhīchí)保护“东坡大米”“丹棱柑橘”等农产品商标,发出涉农领域综合类司法建议书(jiànyìshū)34份。
在司法兴业方面,建立涉耕地、涉粮专业化审理模式,设立专业化审判(shěnpàn)法庭,探索眉山市涉农纠纷(jiūfēn)案件集中管辖,设置12个“稻田里的法庭”涉农巡回审判点(diǎn);与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(fǎxuéyuàn)签署战略合作协议,深入研究农业发展领域的法治问题;将信息化建设与多元解纷“眉山实践”相结合(xiāngjiéhé),建立涉农纠纷先行调解机制,超过80%的涉农纠纷在前端(qiánduān)化解。
会上还发布了6件司法(sīfǎ)保护“天府粮仓”典型案例,包括非法占用农用地案、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督促职责公益诉讼案、种子烘干合同纠纷案、“五调(wǔdiào)融合”化解水果买卖纠纷案、知名农企破产清算案、执行和解助农资企业重生案,集中展现了眉山(méishān)法院在守护耕地红线、保障粮食安全等方面的坚定态度(tàidù)和司法智慧。(详细(xiángxì)案件请关注眉山中院官方公众(gōngzhòng)号)
活动期间,出席嘉宾和媒体记者走进“天府粮仓”司法保护(bǎohù)示范基地、巡回办案点、“浩然东坡”助农普法站,实地(shídì)感受(gǎnshòu)了三年来司法保护“天府粮仓”取得的显著成效。
6月6日,眉山永丰(yǒngfēng)村绿意盎然的高标准农田旁,庄严的法槌声敲响(qiāoxiǎng),眉山市(méishānshì)东坡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此公开审理一起涉耕地经营权(jīngyíngquán)流转纠纷案件,庭审吸引村组干部、种粮大户和周边村民100余人前来旁听。
牢记嘱托,法护粮安。司法(sīfǎ)保护“天府粮仓(liángcāng)”媒体行活动在永丰村举行,此次(cǐcì)活动由四川高院指导、眉山中院主办、东坡区人民法院承办。四川高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张能,眉山市委常委、政法委(zhèngfǎwěi)书记杨军,眉山中院党组书记、院长付宝,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院长颜勇等(děng)领导、专家出席活动。全国人大代表、永丰村党委书记、村委会主任(zhǔrèn)李雪平,省人大代表、吉香居食品(shípǐn)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丁文军等全国、省市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受邀参加。
启动(qǐdòng)仪式上,杨军在致辞中表示,三年来眉山两级(liǎngjí)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下、在四川高院指导下,用专业(zhuānyè)与温情守护眉山每一寸耕地、每一粒粮食,以最有力的实际行动筑牢服务保障粮食安全的法治屏障,扛起(kángqǐ)“天府粮仓”首提地的司法担当。
张能表示,四川高院将和眉山两级法院一道,在守正中实干,在实干中创新,在创新中拓优,以习近平(xíjìnpíng)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(fǎzhì)思想为指导,充分发挥审判(shěnpàn)职能作用,助推眉山将“天府粮仓”首提地建设成为更高水平的“天府粮仓”示范区(shìfànqū)。
“四川三级法院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,把司法服务送到了农民家门口。”李雪平代表(dàibiǎo)表示,法院用司法力量(lìliàng)守护着这片沃土良田。
风吹稻浪(dàolàng),巡回法庭正在开庭。
冯某某与东风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(以下简称联合社)签订合同(qiāndìnghétóng),流转使用土地310余亩,主要用于粮食种植。冯某某一直未支付租金(zūjīn)且有部分耕地(gēngdì)撂荒。联合社组织工人(gōngrén)对撂荒耕地进行种植。联合社诉至法院,请求法院判令冯某某支付土地租金14.8万余元及违约金,并支付种植费用4.7万余元及逾期(yúqī)利息。
案涉(ànshè)耕地在“天府粮仓”片区,东坡区人民法院富牛法庭把法庭搬到永丰村村委会。一大早,不少了解情况(qíngkuàng)的村民就(jiù)早早来到现场,对(duì)案件议论纷纷。“土地流转出去了还要去管?”“荒了肯定不得行噻。”
富牛法庭(fǎtíng)是涉农案件集中管辖专业法庭。开庭前,承办法官郑洋洋前往案涉耕地现场调查勘验,了解情况。庭审(tíngshěn)中,法官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(zhèngjù)梳理焦点——违约金是否计算适当,被告冯某某应否支付补种费用(fèiyòng)及利息?
经过审理,法庭当庭(dāngtíng)宣判(xuānpàn):支持联合社的诉讼请求,冯某某应当支付土地租金及逾期利息、补种费用及逾期利息。
宣判后,郑洋洋给前来旁听的村民摆起了稻田边的普法“龙门阵”。“法律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或荒芜(huāngwú)耕地。流转耕地经营权时,既要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,也(yě)要确保土地得到有效利用。一旦出现耕地撂荒、闲置、“非粮化(fēiliánghuà)”等情形,相关责任人必须整改(zhěnggǎi),并承担相应(xiāngyìng)费用。”
“今天学到了很多法律(fǎlǜ)知识,也了解到司法对种粮(zhǒngliáng)人保护的力度很大,作为一名种粮人,我们要用(yòng)法律来保护自己。”前来旁听的种粮户感慨。
“法院选取典型案件就地审理,将巡回(xúnhuí)法庭开到稻田边,实现了(le)‘审理一案、教育一片’的社会效果(xiàoguǒ),不仅便利群众诉讼,更以直观方式向基层群众普及耕地保护法律知识,增强农民群体的法治意识。”现场(xiànchǎng)听完庭审,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院长颜勇表示,眉山法院开展(kāizhǎn)稻田边的巡回法庭,是司法(sīfǎ)机关服务乡村振兴的创新举措,为粮食主产区司法保护提供了可复制的地方经验。
巡回审判后,眉山法院举行司法保护“天府粮仓”新闻发布会(fābùhuì)。眉山中院党组书记、院长付宝通报了三年来眉山法院司法保护“天府粮仓”工作总体成效。2022年6月以来,眉山法院聚力实施“司法护粮”“司法助农(zhùnóng)”“司法兴业”三大行动,奋力(fènlì)书写“法护粮安”答卷。三年来,眉山法院共审结(shěnjié)各类涉农(shènóng)纠纷及涉农业(nóngyè)发展纠纷案件881件,执行到位涉农款项1.29亿余元。
在司法护粮方面,建成(jiànchéng)全省首批“天府粮仓”司法保护(bǎohù)基地,启动“天府粮仓”巡回办案(bànàn)点、“天府粮仓”司法助农专家服务站、涉农案件专业法庭、“天府粮仓”法治研究中心(zhōngxīn)、“补植复耕”司法修复基地等五项机制(jīzhì),构建起以基地为支点、以机制为重点的“1+5”司法保护体系。
在司法助农方面,严惩非法占用耕地农用地、滥伐林木、生产销售假农药等犯罪,判处复垦(fùkěn)复绿(fùlǜ)5000余亩,推动在眉山8个粮食类现代农业园区设置巡回审判点,支持(zhīchí)保护“东坡大米”“丹棱柑橘”等农产品商标,发出涉农领域综合类司法建议书(jiànyìshū)34份。
在司法兴业方面,建立涉耕地、涉粮专业化审理模式,设立专业化审判(shěnpàn)法庭,探索眉山市涉农纠纷(jiūfēn)案件集中管辖,设置12个“稻田里的法庭”涉农巡回审判点(diǎn);与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(fǎxuéyuàn)签署战略合作协议,深入研究农业发展领域的法治问题;将信息化建设与多元解纷“眉山实践”相结合(xiāngjiéhé),建立涉农纠纷先行调解机制,超过80%的涉农纠纷在前端(qiánduān)化解。
会上还发布了6件司法(sīfǎ)保护“天府粮仓”典型案例,包括非法占用农用地案、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督促职责公益诉讼案、种子烘干合同纠纷案、“五调(wǔdiào)融合”化解水果买卖纠纷案、知名农企破产清算案、执行和解助农资企业重生案,集中展现了眉山(méishān)法院在守护耕地红线、保障粮食安全等方面的坚定态度(tàidù)和司法智慧。(详细(xiángxì)案件请关注眉山中院官方公众(gōngzhòng)号)
活动期间,出席嘉宾和媒体记者走进“天府粮仓”司法保护(bǎohù)示范基地、巡回办案点、“浩然东坡”助农普法站,实地(shídì)感受(gǎnshòu)了三年来司法保护“天府粮仓”取得的显著成效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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